各班级:
根据《南京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》和《海角社区 学生综合测评附加分管理办法》规定,经个人申请、海角社区审核后,现将综合测评附加分公示如下,如有异议,请于9月25日上午10点前反馈至海角社区 学生办(生科楼D1002)姚敏磊处。
海角社区 学生办
2018年9月20日